在飲用水行業臭氧主要用在預處理和深度處理工業環節,為了達到新的飲用水國標,常用臭氧-活性炭(O3-BAC)聯用技術。自來水處理常規“四步法”工藝,所起到的主要作用僅為:去除水中的懸浮物(濁度)和致病菌。對于目前水體中已廣泛存在的、種類繁多的有機污染物、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,常規工藝對它們的去除率非常小;為確保飲用水安全,必須通過深度處理工藝對自來水廠進行升級改造。 O3-BAC自來水深度處理工藝所起到的主要技術作用為:通過高級氧化、吸附和微生物降解,去除水中的多種溶解性有機污染物,如:有機農藥、苯環類或胺類致癌物、酚類或腈類毒性物質、烷烴/烯烴或芳香烴類石油系污染物等,通常將這些種類繁多的溶解性有機污染物以高錳酸鹽指數(CODMn,也稱作耗氧量)來表征。